在中國電影界,徐崢不僅是一位才華橫溢的導演和演員,更是一位深諳互聯網營銷之道的前瞻者。從《人在囧途》系列到《我不是藥神》,他不僅用作品征服觀眾,更用獨特的互聯網思維開創了電影營銷的新模式。
徐崢的成功并非偶然。作為金馬影帝,他深知內容為王的真諦,但同時明白在互聯網時代,僅有優質內容遠遠不夠。他將自己定位為電影的『產品經理』,從項目策劃到宣傳發行,全程參與并主導整個『產品』的打造過程。
在《泰囧》的營銷中,徐崢團隊通過微博、微信等社交媒體平臺,精準鎖定目標受眾,開展病毒式傳播。他們不僅發布常規預告片,還制作了大量短視頻、幕后花絮和互動話題,讓觀眾在影片上映前就建立起強烈的期待感。這種營銷方式不僅降低了宣傳成本,更大大提升了傳播效率。
《我不是藥神》的成功則展現了徐崢對互聯網銷售更深層次的理解。影片上映前,團隊通過點映場制造話題,利用觀眾的真實口碑在社交平臺發酵。同時,他們精準把握社會情緒,將影片與現實社會問題巧妙結合,引發全民討論,最終實現了票房與口碑的雙豐收。
徐崢的案例告訴我們:在互聯網時代,任何產品的銷售都需要全新的思維方式。傳統的單向傳播已經過時,取而代之的是互動、參與和體驗。導演需要像產品經理一樣思考,不僅要打磨好作品本身,更要設計完整的用戶體驗路徑,從認知、興趣到購買和分享,每個環節都需要精心設計。
互聯網思維的核心是以用戶為中心,通過數據驅動決策,快速迭代優化。這一點在電影銷售中表現得尤為明顯:通過實時監測網絡聲量、輿情走向,及時調整宣傳策略;通過分析用戶畫像,精準投放廣告;通過建立粉絲社群,培養忠實用戶群體。
徐崢的成功實踐為所有內容創作者提供了寶貴啟示:在數字化時代,創作者必須同時具備藝術家的敏感和產品經理的理性,既要保持對內容的執著追求,又要掌握互聯網營銷的方法論。只有這樣,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,讓優質內容獲得應有的市場回報。
不會互聯網思維的導演確實難以成為好的產品經理。在內容為王的時代,懂用戶、懂市場、懂傳播的復合型人才,才是未來文化產業最需要的領軍者。徐崢用他的實踐證明了這一點,也為整個行業樹立了新的標桿。